昨日,受即将到来的强冷空气影响,原定于3月15日停暖的集中供热,停暖时间将延后三天,于18日凌晨结束,延长供热时间不加收采暖费。
昨日,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对外发布了《关于延长供热时间的通知》。根据气象部门预报,受强冷空气影响,济南市气温将大幅下降,3月15日左右气温将达到近期最低。根据《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经报济南市政府同意,决定延长2010—2011采暖期至2011年3月18日凌晨结束。在供暖延长期中,集中供热的居民家中的室内温度要确保不得低于16℃。 希望温暖的春天尽快来临。